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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買到漏水屋

時序進入五、六月的梅雨季節,為了避免日後發生屋外下大雨、屋內下小雨的窘境,民眾要保障購屋權益,親自現場看屋是首要步驟。住宅本身若存在滲漏水問題,下雨天必定無所遁形,牆壁會潮濕、裂縫下緣可能殘留水漬等,這些都要看仔細。

通常漏水屋分為四大類,包括因裂縫或接合不良所造成的屋頂漏水、裂縫問題引起的牆壁滲漏、鋁合金窗框與水泥牆壁未能密合等施工不良所產生的窗台滲漏,以及管線老舊因素導致的漏水。首先看外觀,如果外牆已出現發霉或變黑情況,可能已產生壁癌,其次要仔細查看牆壁接縫、陽台外推、地板邊緣及頂樓加蓋地方,連續雨天如果發現有不平整隆起、水漬、發泡、甚至油漆剝落狀況,大概是漏水所造成。

過去依民法規定,如果是天然災害造成的漏水損失,或原屋主時代就存在滲漏水情況,交屋後半年內,原屋主仍負有瑕疵擔保責任,屋主必須賠償買方損失。但有鑑於許多屋況問題,不見得半年內就會浮現,因此現行民法已將賠償請求延長為通知屋主後6個月內,因此只要交屋不超過5年,買方都可向屋主提出求償,但若屋主置之不理,建議買方應寄發存證信函通知屋主,並在6個月內提出民事賠償要求,確保自身權益。

不過,若超過法定求償期限,或非原屋主遺留瑕疵,只有少數房仲業者有提供漏水保固服務,因此民眾購買中古屋,尤其是屋齡較久的房子時,最好先比較各家房仲業者售後服務項目與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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