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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質公共設施

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所謂的公共設施,泛指公共使用範圍與約定共同範圍。包括樓梯、門廳、走廊、升降機房、法定停車位、法定防空避難室、蓄水池、水箱、水塔、變電室及其他經起造人與契約所有權人同意協議為共同部分者,均被視為公共設施。公共設施原本被視為該社區的必要使用空間,像是樓梯、門廳、升降機房等,但在競爭激烈的房地產市場裡,業者為了攫取消費者目光,紛紛將起造人與契約所有權人同意協議為共同部分者的概念予以極大化,形成目前坊間常見的豪華公設現象。

常見的豪華公設項目,室外部分包括中庭花園、噴水池、涼亭、游泳池等,室內部分則有候客室、閱覽室、咖啡廳、上網區、視聽室、撞球間、健身房、兒童遊戲區、媽媽教室等。專家表示,以大樓產品為例,公設比常與公設面積或項目成正比,也就是公設項目越多的建案, 通常公設面積就越高, 公設比也就越高。過去的4樓或5樓老公寓,公設比約在10%上下,7樓到10樓的電梯華廈,公設比多在15%以內,12層以上的中古大樓,公設比約在18%之間,目前坊間新推大樓案的公設比動輒破20%、25%,至於豪宅或套房則往往超過30%。

隨著目前推案規模的放大,新推大樓案又流行起豐富型的公設規劃,包括社區游泳池、SPA按摩池、健身房、交誼廳及社區電腦教室等各式各樣的公設規劃,也成為吸引客戶購買的參考因素之一。基本上每坪管理費若在45至50元之間,即使是首購大樓的產品,社區規模只要有100戶以上,就可以養得起這些公共設施,如果是200多戶的中型社區,每坪的管理費還可以降到40元左右呢。尤其是一些諸如交誼廳、會議室、健身房或撞球室等公設,其實維護起來相當簡單,但頗具實用價值,讓社區住戶多個可活動筋骨或是互動聯誼的空間,算是另種形態的分時共享概念。

目前社區的公共設施已逐漸成為住戶生活空間的延伸,尤其是採休閒風的公設規劃, 還可實現在家度假的另種居住生活氣氛,在社區內就可以泡湯或是洗SPA,也不用到健身房使用跑步機,想運動下樓就可以了。一般3、40坪的家庭,室內空間總是有限,如果朋友一多,倒不妨邀請他們到社區的交誼廳坐坐,把社區交誼廳或會客室當作是家中第二個客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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