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屋代標業務是不動產仲介的一環,不同的地方,在於仲介向買方收2%、賣方收4%,而法拍屋只有買方一邊可收費,所以服務費一般行情收費約3~6%。代標服務是房地產新興的行業,除了幫客戶過濾瑕疵有陷阱的案件外,評估標價及點交房屋是服務重頭戲;找對人,買到物超所值、俗擱大碗的法拍屋,就像透過仲介買房子一樣輕鬆;萬一砸下大筆購屋資金,標得太貴,或交屋拖太久,緃使服務費很便宜,買法拍屋保證令人難回味。
法院拍賣房屋 法拍屋
法拍屋的全名為『法院拍賣房屋』,是指被法院強制執行拍賣的房屋。該房屋之所以必須被拍賣,通常是由於債務人無法履行抵押借款時訂定的還款合約,或無力償還債務,債權人遂依法申請強制執行,以拍賣所得來滿足債權。如果拍賣所得款項多過於債務,餘款可以交還債務人。法拍屋是人人都能買的,只是由於過去資訊較不公開,造成被少數人壟斷把持的現象,但近年來由於法院作業的公開化,法拍屋已經為一條愈來愈多人嘗試的購屋途徑。但是法拍屋必須遵循一定的購買程序。 所謂「法拍屋」是法院拍賣債務人所有房屋的簡稱。法院為什麼會拍賣債務人所有的不動產?是債務人積欠債權人的債務,債權人依據法定程序對債務人取得執行名義,債權人於取得執行名義後,不問是判決或者是裁定,就可以聲請法院對債務人的財產實施強制執行。依照強制執行法的規定,法院在拍賣債務人的房屋以前,必須先要經過查封的程序,房屋經過查封,債務人便喪失對房屋的處分權。也就是說債務人名義上還是房屋的所有人,實際上這房屋在被查封以後已經對房屋喪失處分權,再有任何處分該房屋的行為,對於債權人都不生效力。一直到查封的房屋被拍定,法院發給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給拍定人,這時房屋的所有權便歸屬於拍定人。 法拍屋為求順利賣出,通常訂出的拍賣底價會比市價低 2~3 成,如果第一次拍賣流標,會再降低拍賣底價重新拍賣,一般狀況降20%,再拍賣不成再降20%,因此有時甚至可以用不到市價一半的價格買到房子。於投資法拍屋的人來說,如果在法拍屋流標兩次,價錢已降到非常低的時候買進,再以市價賣出,之間賺取的差價非常可觀,加上金額龐大,因有些投資人藉此致富。以投資的角度來看,法拍屋具有比市價行情低的特性,所以標購後以市價行情轉手賣出自然可以從中賺取利潤;而以純自住的用途來說,如果能以較市價低的價格買到所要居住的房子,當然可以省下一筆錢。高投資報酬率通常意味著高風險,法拍屋也不例外,如果對法拍市場不夠了解就貿然進入,可能會損失慘重;而且,與購買一般房屋相比,由於法拍屋的性質特殊,所以購買時可能必須先克服一些麻煩。